日本华人美术家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英文:Painters Association For Chinese in Japan
英文缩写:PACJ
本会宗旨:遵守中、日两国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团结在日华人艺术家,积极增进和加強与日本美术家个人和团体以及中国国内美术家个人和团体的学术交流,联合世界各国美术界志同道合的朋友,继承弘扬亚洲及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面向未来,创造现代的东方艺术,为亚洲及世界的和平事业、人文和艺术交流做出贡献。
TEL:+0081-3-5628-5291 FAX:+0081-3-5628-5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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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本会组织机构
(1)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在学术研究、美术作品创作、国际展览及论著发表、艺术普及教育等方面卓有成就者。
(2)奉公守职、德高望重,愿意为日本华人美术家协会尽力亲为、做贡献者。
第三章: 本会主要活动内容
第四章:入会条件及入会程序
第五章: 经费来源
本会接受各财团法人、企业、团体和个人的合法资金资助,用于协会会务及公益活动经费。本会在适当时候设立专职财务管理人员,现暂由秘书长兼任。
第六章: 有关本会章程的修改
本会章程在需要修改时、经由协会会长、副会长提出草案提交理事会讨论通过。
(通过当日、理事出席人包括书面代理委托出席者必须过半数以上)
日本华人美术家协会
2020年12月2日(提案)
2020年12月18月成立大会通过
《日本华人美术家协会章程》说明、日本华人美术家协会首届人事举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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