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华人美术家协会首页因为热爱艺术,我们走到一起,在日华人华侨艺术家汇聚一堂。万众一心,我们拥有光辉未来。

日本华人美术家协会章程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名称:日本华人美术家协会 简称:日本华人美协
    英文:Painters Association For Chinese in Japan
    英文缩写:PACJ
  • 第二条:协会宗旨 日本华人美术家协会(以下略称本会)是由居住在日本,具有一定艺术造诣的华人美术家和美术理论家自愿结成的非盈利性学术团体。
    本会宗旨:遵守中、日两国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团结在日华人艺术家,积极增进和加強与日本美术家个人和团体以及中国国内美术家个人和团体的学术交流,联合世界各国美术界志同道合的朋友,继承弘扬亚洲及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面向未来,创造现代的东方艺术,为亚洲及世界的和平事业、人文和艺术交流做出贡献。
  • 第三条:本会地址(日本华人美术家协会事务局) 邮编:136-0071 東京都江東区亀戸6-17-2 TOHO BLDG 2F
    TEL:+0081-3-5628-5291   FAX:+0081-3-5628-5292
    网页: E- mail:

    第二章:本会组织机构

  • 第一条:本会设会长、副会长若干名、顾问若干名,设置秘书长、副秘长、秘书各一名,组成协会日常事务工作机构。
  • 第二条:会长任期 本会会长任期为二年(最多连任一届、四年)。由换届筹备委员会成员提名,并以投票选举形式选举出下一届会长。
  • 第三条:会长举荐条件
    (1)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在学术研究、美术作品创作、国际展览及论著发表、艺术普及教育等方面卓有成就者。
    (2)奉公守职、德高望重,愿意为日本华人美术家协会尽力亲为、做贡献者。

    第三章: 本会主要活动内容

  • 第一条: 开展绘画创作、理论研究和中日间学术交流活动。
  • 第二条: 编辑岀版协会所属画家作品集,依据条件印制本协会不定期活动介绍刊物等。
  • 第三条: 举办各种形式的绘画展览、写生旅行及艺术采风活动,举办介绍中国传统绘画艺术系列讲座,惠及日本美术专业人士及美术爱好者。
  • 第四条:设立《日本华人美术家协会·网页》,介绍会员、理事的绘画作品、艺术活动。

    第四章:入会条件及入会程序

  • 第一条:旅居日本的华人,华侨画家,美术理论家以及与美术相关人员。
  • 第二条:有较高的绘画艺术或理论水平,拥护本会章程、自愿加入本会者。
  • 第三条:由本会理事提名推荐或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会员登记表,并经由秘书处审核批准备案,书面或电邮通知本人。

    第五章: 经费来源

    本会接受各财团法人、企业、团体和个人的合法资金资助,用于协会会务及公益活动经费。本会在适当时候设立专职财务管理人员,现暂由秘书长兼任。

    第六章: 有关本会章程的修改

    本会章程在需要修改时、经由协会会长、副会长提出草案提交理事会讨论通过。
    (通过当日、理事出席人包括书面代理委托出席者必须过半数以上)




    日本华人美术家协会
    2020年12月2日(提案)
    2020年12月18月成立大会通过




《日本华人美术家协会章程》说明、日本华人美术家协会首届人事举荐说明